今年2月10日到4月29日到西昌市月海路汉城隔离酒店项目工作,去的时候和老板谈好380一天,报来回车费,走的时候报表也是380一天,但是现在发工资了,老板居然只给了350一天,而且不报来回车费,简直没有信誉,老板把不在哪里上班的人卡号也报上去了,华西公司居然还给他们发了工资,而我在哪里做的却没有拿完,希望有关部门帮我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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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核实。经查,用工单位负责人刘*彪主张您的工资已按约定每天350元足额支付;您主张应按每天380元支付。现用人单位与您就工资的具体数额存在争议。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3年7月24日,西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人员向您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您诉求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邢础宏
联系电话:0834—3237166
承办单位: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间: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