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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文件解读存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18 12:04 已回复

请问:



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文件中规定“具备化学类、生物类专业学历,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 检验工作的人员,可作为卫生检验与检疫相关专业学历申报理化 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专业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须参加答 辩)。”此项规定是可以解读为:符合这个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在中级职称年限达到要求后,不用参加考试,直接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需要答辩。

我目前是化学专业研究生,因非医学专业,不能评定卫生类职称,目前是中级工程师,且已在中级职称做满5年,那么根据这个规定,是否可以申报今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请释疑,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卫健委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8 14:29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卫健委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1 09:37

您好!您关于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相关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就您咨询的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问题。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等有关规定,申报副主任技师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为: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7年。申报卫生高级职称所用学历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院校毕业医学相关专业学历(有特殊规定的情况除外),且学历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
“具备化学类、生物类专业学历,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检验工作的人员,可作为卫生检验与检疫相关专业学历申报理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专业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须参加答辩)”此规定仅说明具备化学类、生物类专业学历,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检验工作的人员,在符合其他申报评审条件的情况下,可破学历专业申报理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专业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受聘工程师职务,不能直接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
二、关于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43号)等有关规定,卫生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方式,并在卫生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中明确申报副主任技师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
如果您还有卫生职称评审方面其他相关疑问,欢迎您致电028-86130263。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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