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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永胜镇人民政府独生子女补贴金办理人员办事推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17 15:39 已回复

当事人为独生子女,在为父母办理独生子女补贴金申领的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

父母二人因感情不合已离异,父亲在2020年到达领取年龄,提供了户口本、双方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结婚证及离婚证,并已顺利完成办理登记;

母亲于今年满足领取年龄条件,同样按规定提供了所有以上证明材料,却被当地政府办理登记人员以父亲结婚登记姓名与其他证件不符为由(父亲姓名中名字有一字“友”被三十多年前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记为了同音不同字的“有”)拒绝办理,要求母亲额外提供离婚登记时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父母的离婚判决书因故丢失,只能到当时判决离婚的武都镇法院开具证明文件,因武都镇法院已搬迁出原址未果,又寻至法院在双河镇的新址,新址的法院在工作日却关门闭户未正常办公,此行亦无果。

无可奈何下当事人只能发起此投诉,望相关单位督促有关办事人员积极协调处理:父亲的领取都已顺利完成办理,母亲却被推诿办理;政府机构工作日却不正常办公是否合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油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8 10:01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相关单位办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油市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8 14:35

网友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我院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请您的母亲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油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8号窗口打印离婚判决书;如您母亲不便亲自前来,请您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前来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江油市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1 11:06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关于“永胜镇人民政府独生子女补贴金办理人员办事推诿”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7月,我镇开始申办2024年度新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简称计生特扶)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简称计生奖扶)。计生奖扶需提供的基本资料有:1.本人申报表一份(系统直接打印);2.本人户籍常表、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常表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5.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或或户籍常表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6.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一份;7.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复印件一份;8.婚育证明(独生子女证不作为父母申报的唯一依据,以实际生育情况为准);9.实行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再生育审批资料)。计生特扶还需提供:10.子女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11.子女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复印件。
根据您留言信息:您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您所提供的村料中您父亲婚姻登记姓名与其他证件姓名不一致。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请您及时与永胜镇人民政府社事办联系、联系电话:1878059428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合理解!


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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