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乡规划局 南充市国土地资源局关于原协议出让历史地块确定容积率的请示》(南规[2013]55号,2013年5月29日)、《南充市国土地资源局关于混合用途宗地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市土资[2008]192号,2008年8月14日)、《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混合宗地各用地性质比例有关问题的报告》(南城规办[2008]88号,2008年10月9日)这几个文件是否还适用,在网上未查询到其具体内容,如适用,能否发邮箱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于2023年7月17日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表述的三个文件属于政府阶段性工作中的请示、报告类文书,不属于政府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所以不属于政府适用性政策规章类标准性文件,且不具备公开性。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