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元顶村三社今年修建青浴口水库,因此占用了賀家坝到邹家湾的集体山林。山上树木被吴某全部砍伐卖了,我想林业局领导应该知道此事,如果没有村镇两委的同意吴某也不敢肆意妄为,我们想知道卖树木的钱去了什么地方,为什么没有给我们分红
网友你好:
元顶村三社位于青峪口水库枢纽区范围,今年3月开始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你所反映的集体山林也在该范围内,需要进行处置。今年5月,为加快推进水库建设,经村两委安排,确定了社长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对该片集体山林进行范围确定、树木数量确定及处置意见(包干出售给吴某,费用为1.2万元),并报村两委同意。5月中下旬,吴某进场清理该片山林后,1.2万元交于社长陈某,5月30日上午,村文书将1.2万元存于元顶村集体经济账户。当前移民任务较重,涉及农户较多,村社干部力量全力保障移民安置工作,暂未召开社员会议对此款项进行安排,我镇也将加强财务监管力度。
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