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东部新区农村户口,但我其中一个孩子的户口上在湖北,也是农村户口。
想了解一下现行政策,如果我这边拆迁安置,是否能同时安置我这个户口在外省的孩子?如果能,享受的安置政策是否与东部新区本地户口一样?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以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工作人员通过与您电话沟通,您所阐述的人员安置相关问题不符合成都东部新区现在执行《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三条征地新增人口应安置人员的规定。具体情况请到所在乡镇(街道)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18日10时1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