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它原因,我被绵阳一套路贷高利贷起诉,对方从银行合作用低息放高利贷,规摸上亿,日息3分,我生意夸了,家人又重病住院 癌症,该怎么办 实在没办法生活了?我有证据 可申请法律援助吗?可报案吗?急切盼复!
市民:
您好!
感谢留言咨询。我们已与您电话联系并进行了现场咨询,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公民签收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后,应当依法到庭参与诉讼,积极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2.关于利率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根据您陈述的“日息3分”,是明显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规定。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降低贷款利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4.关于“套路贷”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并答复。
5.关于申请法律援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但是,您可以带上起诉状、借款合同等资料到我中心现场免费咨询。由律师对案件的“套路贷”、合同约定、利率、出庭应诉等问题提供详细的咨询解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我中心办公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7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电话号码0816-226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