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为百姓徘忧解难,关于原单位没有给我补交社保一事现在已经成了我的心病困绕着我,找过单位无果,现求助领导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我于1993年的夏天录用到金牛宾馆干服务工作,直致1998年初,由于怀孕在身,家人担心劳动过度影响胎儿,所以向单位辞了职。在工作期间,单位并没有给我们购买社保,医疗等,现在随着年龄的增加,还留在单位的同士差不多在陆续退休了,自己也才开始着急养老的这个问题。也从网上得知如果原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可以找原单位补交,个人是不能补交的,只能由单位出面才能补交,为此我也找过原单位的现任人事主管,我也愿意承担补交费用,但是得到的结果是告诉我没法办,办不了。为此只有通过平台求肋领导,望领导给于帮助!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成都市金牛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告知您:您所反映的单位成都市金牛宾馆,参保地为四川省社保局,请您向四川省社保局反映。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18日10:06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请联系金牛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28-62011906。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