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
成都东部新区户口,在温江区购买了住房,独立产权,已经居住5年,同时在派出所有居住登记,在温江自由职业, 但是社保以灵活就业方式购买,未与温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下这个情况是否满足下面的这个随迁子女条件呢?如果不满足,我该怎么申请随迁?谢谢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温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温江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温江区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温江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温江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入学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证明均可。在温江区公安部门办理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如社保为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与温江区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保持一致)。
家长: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普通教育科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温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温江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温江区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温江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温江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证明均可。
(1)在温江区公安部门办理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2)在温江区公安部门登记满半年的《居住登记证明》。
(3)在温江区区域内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等)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费缴纳满半年的证明。
(4)申请人在温江区房管部门备案满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租赁合同。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如社保为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与温江区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保持一致)。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成都温江教育”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办理流程。
如需详细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28-82764596进行咨询。
此复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