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海伦堡玖悦府 东区小区内部存在钉子户未拆除,钉子户所在位置为小区规划的3栋和地下机动车库出入口、人行出入口,海伦堡开发商在开盘时对小区内部存在钉子户只字不提,不利因素合同也并未写明,如今距离买房已经过去2年,钉子户还在,请问领导钉子户什么时候拆除。还老百姓一个完整的家园。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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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房不利因素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纂,同时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期间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并纳入合同约定。若您认为开发企业的未告知重大信息,或不利信息告知不真实、不准确,具有欺诈性或存在重大误解,导致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请求撤销,但该项请求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经调查核实,拆迁完成达到开发条件才施工开发,能对外销售都是取得相关证件的区域,施工和交房时间不受拆迁户的影响,按照开发要求正常施工修建。关于未搬迁房屋的拆迁,街道和开发商一直在积极的与未搬迁农户洽谈中,力争早日与未搬迁农户达成协议。
以上情况于2023年7月19日告知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