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通办上查询无犯罪证明时,最后出现网络错误,一直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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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话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户籍在简阳市施家镇天才村11组32号,您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产权人是您父亲,您女朋友的户籍在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锁口村4组90号,您与您女朋友于2018年12月非婚生育一子,您孩子的户籍在您女朋友的前夫户籍(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蒲家沟村4组15号)内,现年4周岁。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成公通〔2021〕66号)规定:“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提供出生证或亲子鉴定,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由于您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亲子鉴定不一致,请您申办了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后,按照该文件规定申请办理落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17日9时55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