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高速超速处罚的相关问题。2023年7月13日上午11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警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通报了核查结论,说明了该路段的测速标志、标牌设置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告知您此前因超速行为已被处罚,故此次超速行为不属于首次违反处警告的情形。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