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宜人社办发(2020)156号购房稳就业补贴)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中购房稳就业补贴政策。我是2021年在屏山购房属于该申请时间段内,请问还能不能申请?打电话咨询被告知已过期,现在无法办理,需要等新的文件出台。但是该文件中表述的补贴对象是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条件是在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在工作所在区县或签订合同单位注册所在区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为什么就过期了呢?还能否享受该项政策呢?如果等十大工程细则出来,2021年购房的还能否享受补贴政策,会不会因此错过?宜宾其他一些区县仍在办理,为什么屏山县就不能办理了?咨询了其他部门,回复的都不是太清楚。针对此事想求助一下,谢谢。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部门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
尊敬的女士:
您好!您通过留言咨询的购房政策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已于2023年7月18日17:17分与您电话沟通,告知具体办理情况。我县十大工程购房政策实施细则具体是由县住建部门在牵头制定,后续您可直接咨询县住建部门,了解相关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