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如下:本人工作原因,需到其他省工作,宽带无法迁移至其他省份,电信营业厅拒绝取消宽带,告知宽带还未到两年使用时间,并且需要支付违约金700多才可以。我拒绝支付任何我未受到电信公司服务的费用,即违约金。这本身就是不合理不合规的霸王合约,当时办理宽带升级时,业务员没有告知详细情况下夸大优惠事项,模糊业务内容,隐瞒淡化限制条件,并且未告知合同期限以及违约金的情况下引导本人签字确认。这种无理消费,霸王条约本人不会接受。更何况,消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我现在不能拒绝续购,这种不给我注销的行为不就是强制我续购吗。现投诉电信:1强制消费,要求赔偿违约金2.违反了通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规定限制限定用户指定业务这一规定,根据民法典条例电信运营商合约期内不可关闭,不可取消属于霸王条款,限制了我的合法权益3、投诉后电信客服找到我,给我的处理方式依旧没有改变并且态度恶劣告知需要三十天处理结果,处理态度消极敷衍,以我合同签字为由,必须交违约金才予以销户,我签字时并不知情,办理宽带业务时业务员没有提及套餐里的最低使用期限及违约金情况,只诱导我签字。4.电信拖耗时间不予注销,期间产生费用无人处理。
后在工业部投诉,相关电信人员第一次和第二次打电话联系时处理结果没有改变。电信方与工信部反馈与本人没有达成和解。
电信人员弱化合同重要事宜,诱导本人签字,投诉工业部无果,遂求助问政平台,寻求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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