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辆川AA40353于5月23日发生人车事故,车辆人员受损,车辆于6月2日交4S维修,太平洋定损3200元全额赔付,车辆修复余后几天,成都太平洋客服联系需要我承担30%车辆维修费用960元,我对此不认可,认为在定损维修期间成都太平洋并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我需要承担费用,属于其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及强制消费问题成都太平洋客服提出走追赔程序处理,现在成都太平洋扣留我人伤医疗费用1637元,至今不于联系处理,特此投诉,望协助解决,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