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充市相关部门领导,见字好! 我是一位位于凤栖澜湾小区的居民。我写信给您,是希望您能关注并解决一项涉及到我们小区物业公司的问题。 问题在于,小区的物业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建渣费。合同明确表示建筑垃圾清运费2.5元一平方,但实际在接房现场物业的收费是600-1200元每户,问及物业表示费用是第三方公司收的,关于合同内容她们不是很清楚,我们小区的业主们均以此为忧,担心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引发更多的争议和纠纷。 我们签订的物业合同明确规定了建渣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但现实中,物业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我们理解,物业公司在为小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投入人力和资源,因此,我们也愿意为这些服务支付合理的费用。然而,我们希望物业公司能遵守合同规定,按标准收费,以保证我们业主的权益不受侵害。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帮助我们维护合同的尊严,确保小区的和谐稳定。我们相信,有您们的支持和引导,我们的小区将能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回应和行动,以解决这个问题,维护我们业主的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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