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下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的事项。
首先,我将房子和我们的各项情况做一下介绍:
1、房子为我老婆2018年婚前购买,坐落于涪城区普明北路长虹天樾;
2、我老婆在绵阳市涪城区上班,未缴纳公积金;
3、我单位在成都,缴纳省直公积金;
4、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就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
5、我和我老婆共同还贷。
6、我老婆户籍在房子所在地,我的户籍在宜宾市。
向贵单位咨询:
1、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够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如果不能的话,将我的名字加上去是否可以。
感谢!
网友:
你好。
按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发【2019】9号文件第八条要求 凡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办理了商业购房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在落实不动产抵押权后,可以申请商业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申请商转公仅限于在绵阳公积金中心同一家委托银行,并取得委托银行提前结清商贷的书面证明。商转公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二)没有使用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购买住房。
(三)商业住房贷款所属银行未开展商转公直贷业务的需自筹资金结清贷款,且贷款申请时间距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同时您还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主贷人必须是您本人;2、配偶需出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3、还要看这套房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如是您本人主贷人,那商转公没问题,如是配偶为主贷人那商转公就有条件限制,您可以来电咨询:0816-2260306(孙寅楠)。
满足以上条件,可按双职工额度办理商转公业务,办理商转公业务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网点均可受理,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涪城管理部网点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需咨询更多信息,请关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MYGJJZX)或致电12329,也可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my.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