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县域内购买活兔,为什么要将兔头、身体一起称重后 再将兔头割掉不给消费者??如果要卖兔子,称重过的部分可以不全部给消费者吗?是否符合消费者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又将如何整治该现象??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荣县县域内购买活兔 一起称重后 再将兔头割掉不给消费者?”的问题,现自贡市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有关情况回复,回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走访了城区集贸市场内部分活兔宰杀经营户,情况如下:各经营户在宰杀售卖兔子时,消费者购买含兔头和不含兔头的兔子实行不同的价格,据经营户所述,他们都往往认为消费者知晓此销售方,因此未对消费者一一告知相关价格。下一步,我局将对相关行为进行规范,要求他们做到明码标价,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