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小摇号分配名额不合理,违反义务教育法。
反映问题:
成都七中育才学校东湖校区,该校区位于锦3学区,但招生范围包括锦3和锦4学区,且锦4学区分配名额多于锦3学区名额。导致该校道路对面(10米内)的成师附小华润分校的学生因名额太少,无法就近入入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的就近入学的要求。
法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诉求内容:
1.请锦江教育局修改小升初名额分配,为锦3学区提供更多的入学名额。
2. 即刻更改和取消违反法律规定的决定和行为。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锦江教育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锦江区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锦江区每所初中服务2至3个片区,根据片区内小学毕业生人数将初中学位按比例分配到服务片区。
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12日与您联系,解答您的疑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