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中介介绍,看中了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邛崃山路33号的人居九林语翰岳阁楼盘的一套新房,该楼盘开发商为成都市人居兴耀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开发商销售人员的要求,我们支付了定金,并申请到了购房资格预审码,同时和开发商销售人员就首付和贷款细节达成了一致,按照正常购房流程,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了,但是在和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开发商要求我们先和他们签订一个补充合同,否则将不和我们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该补充合同存在着很多霸王条款,开发商通过该补充合同的诸多条款对自身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免除和减轻,剥夺了购房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将风险全部推给购房方,不仅违背了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平等、公平、诚信原则,而且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以及即将实施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希望有关部门对该开发商的违法合同进行纠正,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住建交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诉求,2023年7月12日区住建交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将主动联系您,通过协商处理相关诉求。若双方协商未果,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