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山水三期二号楼,反应了几次为什么产权也没反应,十几年了还不拿房产证,这是让老白姓何以为堪!希望领导们给予开发商压力,为老白姓申冤,把房产证拿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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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房屋位于蓬莱山水三期2号楼。截止目前,该项目开发商还未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2号楼首次登记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多次对接项目开发商,告知其办理首次登记的所需资料,并督促其尽快提交首次登记申请。7月1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联系项目开发商,要求其加快完善办证相关资料和手续,开发商表示2号楼的办证资料正在完善中。待项目开发商提交齐全合格的首次登记资料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及时办理2号楼的首次登记工作。如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配合办理,您可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您可到大英县政务服务中心316办公室现场咨询,也可拨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电话:0825-7875058、782328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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