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现在成都上班,两人户口分别落在了温江和武侯的单位集体户口,现在我的未成年幼子户口还在宜宾,但孩子随我们在成都温江生活,马上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却由于户口没在温江,无法入学。经咨询公安中心,中心答复,因为文件只规定了新生儿可以户口落在我的集体户口,没有规定我们这种不是新生儿但是夫妻双方集体户口的处理方式,只有等买了房,才能把孩子户口迁到温江。但是我们现在温江买不起房,实际又在温江生活和工作,难道就不能让我儿子在我身边上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