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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网约车诈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6 11:05 已回复

我于6月14号找到一份网约车司机的工作,岳某告知我交7800的押金就可以不收租金给公司跑车抽流水,交完后,带我去公司签订合同,提车,后续公司找我收取租金,公司否认岳某是公司员工,且不存在7800的押金

联系岳某,迟迟不肯退还全部押金,即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我明知不符合三年驾照条件下给我p图,给我注册他的平台进行跑车,还要我交4800的违约金,600的其他租车费用,否则要起诉我,我交了后了解到其他车主只需3000租车费用而我3600,也不存在违约金

岳某就是即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新型诈骗,公司后续不承认岳某是其员工,押金不退还,还要收取我4800的违约金,和不合常理的用车费用,老实人就是被人欺负的吗?

现在岳某不肯全部退还,公司不承认岳某是他员工,给我p图驾照,骗我可以正常跑网约车,还是岳某让公司员工给他p图发给我用来哄骗交警的三年驾驶证,岳某不是他的员工怎么可以让公司员工给他p图,在看了原始证件后还是通过平台申请呢

真的希望能帮帮我,就像掉入了无低深渊,看不见一点出路,刚出社会就莫名其妙背负一身债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1 16:49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经与您联系,您称您在携华、好久来、妥妥平台跑车,且这三家平台均向您派过单,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将上述平台向不符条件司机派单的情况告知执法部门。同时经核实,您反映的即有公司未办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无照经营行为或者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具备相应条件仍从事客车租赁经营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之规定将该公司情况抄告工商部门。关于您与公司的合同纠纷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11日10:0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56023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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