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位于金牛区西安北路三巷,是一个老小区,小区没有物业,但是有物业费,是交给门口一对大爷夫妇。也是给他们开的有工资,但是每天一到晚上十一点过后,他们俩就会把大门锁上,晚归的人开门要缴纳两元物业费。这是不合理的。我们缴纳了物业费并且开给他们工资了,他们给我们提供物业服务本来就是责任分内所在。为什么我们还需要缴纳开门费。居民既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就已包含了开门等服务,作为看管大门的门卫,有责任为业主提供随时开门的义务和责任,没有额外收取“开门费”的理由。门卫开门是职责,业主花了物业钱应该得到物业服务服务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西安路街道调查:青羊北路社区网格员立即到现场了解,西安北路三巷2号是审计署宿舍,未按照“三供一业”政策移交当地政府。该小区是居民自治管理的老旧院落,因自治小组收取的费用不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门卫工资(两个人),小区院落自治小组规定了院内开关门时间,规定超出规定时间将收取开门服务费,并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对院内所有住户统一执行,这也是成都市老旧小区约定俗成给门卫的收入补贴。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7日16:0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青羊北路社区:87785210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