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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住宅底商没有烟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5 15:29 已回复

我们小区才交完房,买房开发商,和现在物业都说了住宅底商,不引进餐饮,但是才搬家就发现我家主卧楼下开了一个面馆,用的巨型煤气罐,房屋修建的时候,开发商在外墙做了一个铁皮烟管,当时都是业主投诉取了烟管的,现在开了一个面馆,给物业反应,说的人家办了证就合格,说城管同意的,为此,我问了办证中心,他们说只要是商铺办证他们就会通过,就像人的身份证,没有实地看是不是合格,面馆要炒料,有又汤,不是餐饮地,没有专门的排污管道,这种后面会有很多蟑螂和老鼠,城管说问了老板说,老板花钱买的店铺,想做啥子就做啥子,那不该开餐饮的地方,想开就开,物业不告知嘛,不能违规,看过如果要把不能做餐饮的改成餐饮铺面,开发商和物业要从新申请才可以有,就是现在就没有人管这个事情了嘛,这个事情我联系了很多地方,都是不属于他们管,管不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1 13:2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就您反馈的问题,目前我区尚未正式印发餐饮服务项目经营场所禁止选址清单,若申请人申请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餐饮类业态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工作流程为:1、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请,我局对申请信息进行登记,我局将餐饮业态拟登记地址等信息函告属地政府;2、属地政府根据我局函告的信息进行实地核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及《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书面意见,并回复我局;3、我局根据属地政府回复意见决定是否办理,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根据成都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餐饮业“禁设区域”经营类别建议的回函》要求,单纯面馆等不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的经营项目,不列入“禁设区域”禁止范围,若申请人申请不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的餐饮服务,我局将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办结,我局登记工作合法合规。若您认为该面馆在经营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油烟扰民等问题,建议向属地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单位反映。
以上情况于2023年7月7日10:42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此业务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如有其他的市场主体登记业务问题,请致电028-88450907、84845083详询)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核实,该商家取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未违反市场监管局相关规定。
以上情况,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7日9时5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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