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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德信德商天骄之宸128户型电梯狭小严重违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5 13:21 已回复

1、 投诉举报金牛德信德商天骄之宸开发商128户型电梯轿厢门净宽仅0.8m,轿厢净尺寸1.1m乘以1.5m,不管是开间还是内部空间均严重缩水难以满是日常实际生活保障,存在无法放置紧急救生担架最小尺寸(1900mm乘以550mm),住户生命安全无法保障,无法运载大件家具和物品,难以保障日常所需等严重问题,严重违反《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第5.2.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每单元应设置电梯,其中至少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其中第4款另行规定七层及以上的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kg,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m且至少应有1台电梯轿厢净高不宜小于2.44m”;

2、 投诉举报金牛德信德商天骄之宸开发商128户型电梯载重偏低设计施工违规,根据《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第4.1.2.1条,载重1000kg的轿厢方可放置担架,目前德信德商天骄之宸开发商128户型电梯载重仅为650kg不满足要求。

3、 投诉举报金牛德信德商天骄之宸开发商128户型电梯井道和轿厢设计施工违规,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第6.4.6条,一层位置电梯厅入口位置深度小于电梯轿厢纵深,也不符合条文规定。

4、 投诉举报金牛德信德商天骄之宸开发商恶意隐瞒设计方案失误和房子的不利因素,以上情况销售阶段并未做到告知义务。

5、投诉举报开发商在销售环节及宣传环节中存在刻意隐瞒及欺诈行为,且同一小区有不同规格电梯未在销售环节中说明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及应当享有的公平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7 16:52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执法人员电联您,请您提供被投诉认广告违法的证据材料,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您证据材料后再作进一步的处理。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10日15:54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河源所:028-83104044进行咨询。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关于反映的电梯问题1.经核查图纸,电梯尺寸满足相应规范条文。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4.1、6.4.2条,“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7.2条、7.3.1条,“轿厢门开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最小规格为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10m”。楼栋未超过十二层,设置1台电梯满足规范要求,电梯轿厢开门宽度和轿厢长宽尺寸满足规范要求。其次,本项目是2021年4月23号通过施工图审查,而《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DBJ51/168-2021施行日期是2021年11月1日。综上,本项目电梯设置满足规范要求。2.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4.1、6.4.2条,十二及十二层以上住宅需要设置担架电梯,楼层数未超过十二层,故不需要设置担架电梯,目前电梯仅为普通客梯兼无障碍电梯。3.经核查图纸,首层电梯厅净尺寸为1510mm,满足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6.4.6条“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的要求。关于反映的其它问题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因同一时间反映事项完全一致的市民较多,不能一一电话联系,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14日9:46以短信方式通知到您。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707295、87612893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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