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们杨柳村5组拆迁,我们积极配合,说的3年拿安置房,到2023年现在也还看见动工,这样一直迟迟不动,老百姓的安置问题靠400块钱一个月的安置费支持吗?所以 当时协议签的是赔安置房,我们现在能不能改为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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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石桥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15年成因简延长线项目房屋被搬迁,您户选择是基本居住安置模式,改该项目已完结,故不能更改协议,现过渡费发放标准是根据简府办函[2018]133号文件执行,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石桥街道城市更新办咨询028-27923579。
简阳市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