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龙台镇双店村村民,本人于22年9月交了23年医疗保险,12月份本人在医保局中止了23年农村医保,当时中止时工作人员说可以退,现在过来他们就不退了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留言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2年12月暂停了德阳市中江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23年1月参加了成都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2023年7月向中江县医保局咨询退费事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工作的通知》(川税发〔2019〕70号)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重复缴纳医疗保险费,在未享受退费年度医疗保险待遇的须于保险年度的3月1日前申请退费,逾期不予受理”。为此,无法为您办理退费,敬请理解。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7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拨打您的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向您回复了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如果您对上述的回复和解释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251712进行咨询。您还可以关注“中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医保信息!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中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