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天府新区太平街道的村民,本次太平街道新城六组拆迁,我是一个人的单独户囗,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人的名字,我有一个独生子女孩子22岁,但户口不在我名下,能享受拆迁特安政策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太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相关政策,户籍不在本集体,系本集体在籍分配人员的未满18周岁子女(婚生子女且凭亲属关系证明),须提供户籍地镇(街)出具的未享受福利房和未安置证明后可以享受特安。已成年子女不符合安置条件。
不满意理由如下:1、当天反映问题后,当地政府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用强硬语气问我为什么投诉他们,我解释是向上一级政府咨询政策。2、当地政府及村组根本没有人向我了解我家庭的基本情况,3、我认为当地政府拆迁办公室领导未认真为老百姓姓办实事,用双流2017年28批拆迁政策来进行2023年拆迁工作,我有照片为证,只是这里无法上传照片,4、恳请上级领导派督导来实地了解情况,我愿配合调查!不要一味把信访反馈给当地政府,这样只会加深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