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施书记:
因锦澜悦山臻园项目存在延期交付、装修质量、周边交通道路等诸多问题,本人现就延期交付问题投诉如下:
因不可抗力因素延期交房的,开发商需要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之日起60日之类告知买受人。但是按照发送的公告说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日,开发商未安合同约定的60日内通知延期。
2.不管延期还是交房,需要提前10天告知,合同到期最后一天(6月30日)收到延期交付快递件 。
3.目前延期公告暂定延期至8月25日,但开发商并未按合同相关条款提及逾期赔偿事宜。(条款如下)
(逾期在90日之内(该期限不多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I项第(上)目申的期限),自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三北,出卖人按日
计算问头受人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力分乙0.5的违约金
恳请领导给予协调解决。
附件:关于合同中提及不可抗力因素告知期限、逾期交付赔偿违约金相关事宜开发商开发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延期交付问题,经核实,锦澜悦山臻园开发企业已于2023年6月27日发出延期通知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具体交付日期以企业通知为准。下一步,区住建局将继续关注项目动态信息,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工程建设,尽早实现交付。
关于您反映的违约金问题,因您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针对房屋交付及违约做出了约定,如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您可依据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就协商结果达成一致意见,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在龙泉驿区购房还有其他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28-60630573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6日11:15与您联系,但未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