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人社局长达十余年平时不检查督促企业为员工买保险,反应后两年多又不及时依法联合采取行政措施给黎**等三员工从单位账户划拨补缴,违反了《社会保险法》,造成到了年龄不能领社保,还说我们不理解,这是什么工作态度?请纪监委回复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来话人:
您好!来话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同您沟通,详细向您解答了想了解的问题,您对处理结果表示不理解。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