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成都鑫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2023-07-03 17:31:10
已回复

求助介入督促成都鑫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的我父亲及其3名工友的工资;四川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回复如下:“尊敬的网友: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核实处理。”而后成都市人社局并未主动联系本人处理相关事宜;本人迫于无奈后主动联系成都市人社局后回复称“已提请仲裁,劳动监察不再介入”,遂罢!但自2023年5月以来我父亲的3名工友围堵我家要求我们找鑫天公司支付他们工资,给我们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然后我咨询了专业律师的专业建议:“仲裁讲究现实证据,鑫天公司还有部分工程未收方计价,仲裁无法督促其收方,如果工资走仲裁程序,很大可能无法获得仲裁支持,对你们会非常不利,可能一大半的工资都拿不到;建议再次请求劳动监察机构介入让鑫天公司先完成未收方工程的收方计价再支付所有工资。”现在我父亲已采纳专业律师建议,主动撤回对工资的劳动仲裁诉求,现恳请成都市劳动监察机构介入督促成都鑫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主动收方、支付我父亲及其3名工友自2022年2月以来拖欠了近1年半的应得的工资报酬!请成都市劳动监察机构尽快与我取得联系处理此事,让我父亲能拿到干活后应得的农民工工资,也避免父亲的3名工友隔三差五到我家诉求农民工工资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07-21 15:41:19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