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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2 14:12 已回复

想咨询一下社保一次性补缴问题, 我妈妈目前已经52岁了, 之前在广东上班买的社保, 年龄达到50岁了, 厂里面不给买社保了, 目前已经转回南充营山县自己购买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现在想咨询一下根据2023年的政策, 能否一次补缴, 在四川人社的网站上一次醒补缴, 提示要55岁才能一次性补缴, 请问下今年的政策满50岁的女性能一次性补缴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2 19:54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营山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3 11: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问题”已收悉,营山县社保局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中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规定,结合您所述情况,如果您母亲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那么她可以在延长缴费五年后(即按规定缴费至55周岁)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如果她未在2011年7月1日前参保,那么只能是按规定逐月缴费至满十五年方可办理退休。
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营山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营山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营山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3 18: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问题”已收悉,营山县社保局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中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规定,结合您所述情况,如果您母亲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那么她可以在延长缴费五年后(即按规定缴费至55周岁)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如果她未在2011年7月1日前参保,那么只能是按规定逐月缴费至满十五年方可办理退休。
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营山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营山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3-07-07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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