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想问哈,4位年满16且未满18周岁,在石桥路一家物流公司工作,因工作原因(无自身原因),不满一个月自离(公司说的,没有做满一个月,自离的,是没有工资的,这句话是管理口头说的,并无其他证据难道我们这10就白干了?),入职时也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中介收取押金,4人共计押金1200元,现在离职了,要求唯品会发齐我们剩下的工资
包括中介收取的押金!从6月9日起到7月2日除去安排的体假外,一共工作了13天,加上饭补,一共1479.94元,6月27号预支了1000,还有減去罚款50元,剩余429.94元和300押金,共计429.94+300=729.94,要求退还!(押金不是公司收取的,而是中介,还给
我们开了收条)我的工资都是按照微信群发的来计算的,每一笔都是
有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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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我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就职于四川携手天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工资固定发放日为每月20日。你们只要完成离职报备或签订离职报告单,公司便可以立即支付工资。请积极与公司沟通,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