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事情起因:本人于2021年12月与四川顺鑫天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贷款居间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贷款额2%作为居间费用,于2022年1月顺利在兴业银行获得贷款10万元之后顺鑫天成负责人李*以可以帮忙降利息为缘由去他们公司另外收取合计18000元服务费并约定12期查询无逾期到期归还15000元,按照约定本人在归还12期贷款后要求其归还服务费,该公司以合同修改处漏洞,该公司以无任何查询,无逾期为缘由(银行的贷后管理查询均被其计入),不愿意归还,且扬言即使诉讼也不会归还。后期我通过多方了解,该公司超经营范围经营、实际办公地址异常、法人代表非实际控股人、涉嫌多起同类在诉和执行案件且未执行。我能不能拿回服务费无所谓,但希望领导关注且重视我们这些经营人得融资环境,取缔这类非法变相砍头息。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华路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未在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将该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因无法联系上被投诉方,故无法组织调解,建议您补充提供商家的有效联系方式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于2023年7月14日14时26分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