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下午6时18分,电信发送短信告知我的号卡存在异常使用情况,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我的号码进行功能限制,要求我通过线上或携带相关证件进行人工实名核验。
我本人未从事任何电信诈骗相关业务,短时内拨打较多号码是因有着急事项告知各区域公司领导人员,我理解并尊重电信公司反网络诈骗的相关措施。
但我本人通过线上核验,提示我无法进行线上复机;我携带相关证件到达中国电信(北京科丰桥营业厅)进行复机办理,告知我的号卡归属地为四川成都,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返回归属地办理;我致电中国电信客服和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客服,均告知无法通过线上办理,必须返回号卡归属地办理。
因本人长期在京工作,返回四川成都办理复机业务不太现实,我申请在京办理或线上办理均未得到中国电信的同意答复。因电信公司自身误判造成的不便后果,我作为用户本身积极进行配合,但其要求过于无理,我无法达成,无法承受因电信公司自身管理缺陷而带来的不便。
特此申诉,要求电信公司在京或线上对我的号卡进行复机业务办理,并赔偿因在我号卡停机期间所造成的业务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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