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帕金森综合征患者,家里是建过档的贫困户,帕金森疾病很折磨人,一旦停止用药全身都会颤抖影响生活,病情加重,所有每月昂贵的药品费用是万不能节约的开支。华西医院的教授说,帕金森是慢性病,现在国家医保已经覆盖了,可以办理慢性病特殊门诊,药品费用可以报销。请问领导,乐山有没有这个政策?在哪里办理?手续需要哪些?
尊敬的问政网民: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按照现有的特殊门诊政策,您母亲患有的帕金森综合征属于我市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可以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备案登记并享受相关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备案登记流程为:(1)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机构就诊检查,由该医疗机构符合资质的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判断该患者是否符合我市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认定标准。符合认定标准的,由医生出具病情诊断证明,并协助参保人填写《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参保人将“申请表”交给该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盖章确认;(2)参保人将“申请表”等认定资料交由备案医疗机构医保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完成备案。(3)对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持有近期符合认定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病情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等认定资料,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现场或他人代办等方式在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备案。完成备案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结算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致电马边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0833-451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