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关于医保、社保缴纳主体不一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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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关于医保、社保缴纳主体不一致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30 18:10 已回复

您好领导,去年有一个月我曾处于失业状态,为防止医保中断产生影响,当月医保由我自己向医保局主动缴纳,得知社保中断影响不大,故我未缴纳社保部分,但就业后因公司操作错误帮我缴纳了该月的社保部分(即养老、工伤、失业)。所以该月医保、社保两边均已缴纳成功,只不过医保为我个人缴纳,社保为公司缴纳,这种缴纳主体不一致的情况是否有影响?是否影响我的医保账户、报销?或者影响以后养老保险金领取等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羊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6 13:36

庞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青羊区医疗保障局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您表示您去年失业一个月,但自己缴纳了医保,后续由企业继续缴纳医保,问是否影响医保报销。
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因您已自行缴纳了医保,未中断缴费,故不影响医疗待遇。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30日14:00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青羊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6 16:40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您本人联系,您表示问题已得到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6日14时20分与您联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7 14:0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已于2023年7月6日10时22分与您联系,您告知您的医保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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