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今日收到成都城投开元锦澜置业有限公司发来的延迟交付致函。函件中该开发商提到“因2022年疫情和暑期高温限电的缘故,要推迟交房”。但本人在网上查阅了相关资料以及成都市之前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规定,在这么多信息中锦澜悦山臻园所处的地理位置并没有出现相关的疫情防控情况,且不具备停工停产的问题!据了解,同是该开放商开放的锦澜悦山(1期)和2期(臻园)在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了业主,但2期就因为前面所提到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推迟交付。这样的情况不合情也不合理!但开发商却依然坚持将之称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并对延迟交房拒绝赔付违约金。我的诉求是:希望相关领导能够对此事进行一个公开的说明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同时让开发商给出整改措施条例并对违约金赔付问题给各位业主一个交代,为我这位新龙泉人争取该有的公民权益。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延期交付问题,经核实,锦澜悦山臻园开发企业已于2023年6月27日发出延期通知书且您已收到。
关于您反映的违约金问题,区住建局已将您的诉求转达至开发企业。经了解,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区住建局建议您跟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8-60630573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3日16:35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