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锦澜悦山臻园预定于2023年6月30日进行交付,但因开发商原因不能按时交付,于2023年6月29日给出在8月25日再行交付的通知。但是该通知内没有按照合同延期交房,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在九十日内应该按照全款的万分之零点五进行赔偿。交房延期中受到的不可抗力并没有在抗力发生的60日内进行书面通知,并不成立。请政府部门领导关注我们这些群体的正当诉求,责成城投开发商履行法律义务。给予我们这些百姓正常的享受合法权益的信心。同时可以的话,能够支援我们这些业主群体进行法律援助。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延期交房及违约赔偿问题,因您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针对房屋交付条件及交付时间等做出了约定,如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您可依据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就协商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在龙泉驿区购房还有其他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28-60630573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3日10:08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
截止七月13日,开放上没有进行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