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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公司半年来为购买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289881171@qq.com  2023-06-28 20:33 已回复

本人在2022年9月21日左右入职四川金致尚品门窗有限公司(四川金致家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运营经理,在工作期间,公司未购买社保,直到本人在2023年4月中旬左右离职后,也没有补交社保,所以社保都是本人自己购买的,曾经多次向12345举报投诉,结果都不了了之,本次反应情况,希望借助相关部门的协助,让该公司补交没有交的社保。按照成都市最低1495元/月,补偿7个月社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30 15:2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单位未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申请实名举报。所需材料:1.举报投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投诉期间劳动合同(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原件。(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提交申请)(仲裁咨询电话:63025845)3.投诉期间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如银行代发工资明细。投诉地址: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非天府新区参保单位需到单位实际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由于社保和医保分离,投诉人需要分别在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提交资料)。
以上情况于2023年6月29日与您联系。最后,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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