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内江第一人民医院护理实习生,已经下发了疫情补贴,但是,我同样上班,但他告诉我,我没有接触阳性患者,可是我当时在某某科室是疫情解放以来,阳性患者最多的一个科室,但工作人员说没有佐证说我与阳性患者接触,所以不给予我下发疫情补贴,但是我告知科室,我当时上班的时候是有阳性患者的,可是告诉我应要以佐证来证明,我问了科室的两个工作人员,一个工作人员跟我说,我上班那段时间的资料,现在已经找不到了,(就是佐证已经找不到了)一个工作人员告诉我,他查过说,没有佐证证明我与阳性患者接触,他告诉我需要佐证,但是我作为一个实习人员,所有的佐证都应该在科室以及医院,我作为一个实习人员,我哪里来佐证?他告诉我没有佐证,那我说的一切就不作数,但是我的确上班时科室有很多阳性患者,现在该科室工作人员已经把我退出了群聊了,我真的有点无语,请问我应该怎么做?他到底是以怎样的方式来确认我是否能得到这个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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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上反映的防疫补助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川财社〔2023〕5号)要求,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程序是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统计核实应发放人员及天数,申报过程中需由申报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据实按日记录,收集相应病历、排班表等相应佐证资料,公示后逐级上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收集汇总并初审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申报表,报经同级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卫健委。各单位上报人员及补助后,需留存相应申报资料,以待备查。因留言人联系方式错误,我们无法与其本人取得联系并进一步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可咨询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2-2210016 。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