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结婚20多年。婚后户口一直在简阳并办理了独立户口,前几年换户口本又把户口和我整回娘家户口了,直接把我的独立户口作废了。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合理合法吗?如果影响我以后拆迁补偿这个损失算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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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17年11月至今,您与您母亲及您妹妹户籍均在四川省简阳市江源镇江源社区3组42号,属居民家庭户。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第十三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由于您户籍所在地只有一套住房,因此您不符合在户籍所在地单独立户的条件。
关于拆迁补偿问题请咨询当地人民政府。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3日10时30分许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