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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宜宾市屏山镇蒋坝村一组征地拆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7 20:4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一组的村民,我想咨询有关征地拆迁的问题。
第一、对于耕地征地是否能采用多年以前的文件?如果采用对于征地户的赔偿减少怎么处理?因为隔壁镇上征地用的2022年的红头,我们村用的2018年的,这很明显不符合逻辑。
第二、对于耕地征用扣留百分之六十抵押买社保是否合理?因为这个扣留的土地是征地户的,但是买社保是全组的人都可以参与,而且之前征地买社保,土地不够还拿钱出来补了差价的又该怎么处理?
第三、如果征地、拆迁户不签字,不参与土地、房屋丈量,村委会有没有权利强行征地,或者实施房屋强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9 10:00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部门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30 18:27

先生:
你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屏山县新能源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现答复如下:
1.关于你所反映的:“我们村用的2018年的红头文件,不符合逻辑”的问题。该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宜府通〔2020〕1号、宜府发〔2020〕15号、屏府发〔2020〕19号文件精神,由屏山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8日制定的《屏山县新能源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屏府通〔2023〕5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关于你反映的:“对于耕地征用扣留百分之六十抵押买社保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山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屏府发〔2020〕19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屏山县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其中土地补偿费占比40%,安置补助费占比60%”。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实行农转城安置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安置补助费全额用于为农转城人员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因此,60%的安置补助费不属于兑现到户资金。
3.关于你所反映的:“拆迁户不签字,不参与征地、房屋丈量,村委会有没有权利强行征地或者实施房屋强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四十五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因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进行依法征收。
感谢您对征地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有其它疑问请到屏山镇征地办咨询了解或拨打电话0831-5759453询问。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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