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成都电信未尽到告知义务擅自注销实名用户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企业 投诉】成都电信未尽到告知义务擅自注销实名用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Jocy  2023-06-27 14:33 已回复

    个人电信号码之前因工作需要,由私人账户转入企业集团号,但用的本人身份证做的实名认证,最近已离开原单位,但号码依然为集团号。个人所有社交账户及银行认证都是用的该号码。6月25日,原集团到龙泉电信标杆营业厅办理集团号注销,电信未通知本人,只是注销后收到了已注销短信,号码转为空号,打电信官网告知只要集团资质齐全,就有齐全直接注销。

    请问,实名认证本人没有知晓权吗?那电信强制实名的意义在哪儿?难道可以直接替认证人员做决定甚至可以使用认证人员信息做其他违规的操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7 17:09

感谢您的留言!已经联系专业部门进行处理,将会有专人与您联系,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30 13:31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电信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按照业务规则,单位用户办理电信业务,经办人提供单位相关证件我方均可受理,现用户号码已恢复。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28日12时38,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