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书记您好,想咨询(宜人社办发(2020)156号购房稳就业补贴)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中购房稳就业补贴政策。我是2021年在屏山购房属于该申请时间段内,请问还能不能申请?打电话咨询被告知已过期,现在无法办理,需要等新的文件出台。但是该文件中表述的补贴对象是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条件是在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在工作所在区县或签订合同单位注册所在区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为什么就过期了呢?还能否享受该项政策呢?如果等十大工程细则出来,2021年购房的还能否享受补贴政策,会不会因此错过?宜宾其他一些区县仍在办理,为什么屏山县就不能办理了?针对此事想求助一下,谢谢。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内容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我局已责成相关科室立即办理。目前正在办理中,稍后我们会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于您,请您耐心等待。若需进一步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相关情况,请联系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电话:0831-5629362。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