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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毕业生转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6 15:09 已回复

您好,我是今年毕业生,学校要求转团,我申请转入户籍地中坝乡团支部,他们不接收怎么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6 17:45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大寅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7 10: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来电反映:党组织的问题已收悉,大寅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大寅镇综治办工作人员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具体的党组织名称和对应的联系电话,请咨询你常居住地营山县绥安街道西城社区。
最后感谢你的来电反映,我们将继续加大为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力度,同时要如实反映各种问题,希望你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
已于2023年6月27日9点14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处理情况。

仪陇县大寅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8 17: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咨询的关于“毕业生转团”事项问题已收悉。经金城镇人民政府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对于你所咨询的“团组织转移”相关事项,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2021年6月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相关规定,一是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至工作单位团组织(注:①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②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委应在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内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二是对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由学校建立 “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你可根据自身情况与相关条例规定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若仍有疑问,可电话联系金城镇团委,联系电话:0817-721337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9 10: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咨询的关于“毕业生转团”事项问题已收悉。经金城镇人民政府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对于你所咨询的“团组织转移”相关事项,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2021年6月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相关规定,一是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至工作单位团组织(注:①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②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委应在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内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二是对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由学校建立 “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你可根据自身情况与相关条例规定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若仍有疑问,可电话联系金城镇团委,联系电话:0817-721337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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