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销售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取我1000元订车费,通过本人索要发票,该单位迟迟不提供。请政府监督,协助处理,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税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拓速乐汽车销售服务(成都)有限公司未给您开具发票一事,经了解咨询税政后,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按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根据增值税开具发票指南,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28日09时27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