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绵阳领地蘭台府6栋3单元702的业主,于2020年12月27日收房,在验房时发现窗户玻璃有多处划痕,随即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开发商承诺会尽快通知施工方来处理,随后施工方来更换过3次玻璃,玻璃的划痕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每次更换后的玻璃都存在内部有类似气泡的东西存在(有的气泡还成片出现),有的玻璃甚至还夹杂着黑色杂质,验收不合格,开发商承诺继续整改。随后开发商这边引入第三方来整改,第三方提出窗框在前3次更换玻璃的操作中已经被划坏,需要先修复窗框才能进行玻璃更换,开发商这边又通知施工方来处理窗框,施工方采用现场喷涂漆的方式进行修复,结果是不但没有修复好破损处,还导致整个窗框被喷花,影响美观,不能再使用。我就此提出抗议,开发商这边确认后,同意把窗框和玻璃都给我换掉,并承诺2022年底完成更换。可是直到2023年3月份都没有更换完成,我于是同开发商协商,他承诺赔偿我4700元钱,然后让我自己找商家整改。现我已经找商家整改了窗户,但是开发商的4700元钱也没给我(已经3个月了),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开发商尽快将钱打到我的卡上。
业主:您好!您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您是绵阳领地蘭台府6栋3单元702号房屋业主,2020年12月接房时,发现房屋窗户玻璃存在问题,开发商先后3次更换玻璃,但仍存在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由第三方更换玻璃,开发商承担费用,但至今开发商未支付费用。现回复如下: “蘭台府”是绵阳嘉瑞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经联系开发商核实得知,关于窗户质量问题,开发商已多次整改并与您协商处理您提出的问题,目前已通过第三方商家进行更换。同时开发商称,您已向游仙区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于2023年6月7日收到应诉通知。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双方依据法院调解或裁定解决问题。
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