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临时停靠,人在临街商铺买点东西,当天20点17分贴罚单,20点19分收到短信通知,收到短信通知后,本人一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强烈表达移走车辆意愿并立即驶离该路段,交警执法不符合柔性执法10分钟内移走车辆处警告之规定!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严管街的相关规定,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将不再进行实行十分钟内挪车免于处罚的提醒,由现场工作人员直接对违停行为进行违停信息取证并张贴违停告知单。成都龙泉驿交警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5月24日第一批次设定98条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的公告。现场取证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及态度问题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以上情况于2023年06月27日10时0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